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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乐队新歌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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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了陶钧的小院,海潮便打电话通知了一下文阳和司徒。

两人自然是一万个愿意,并且表示现在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。

两人出去以后文阳和司徒就商量好了,要是陶钧这边没有答复,他们两人便必须有一个出去找份工作。

他们不想放弃音乐,也不想靠海潮和蓝小浪接济。

不过现在好了,他们依旧能全心全意的追梦了。

蓝小浪和海潮也没闲着,出了艺术区就去找房子了。

这边虽然有个艺术区,但总体来说还是不那么热。两人花了半个小时便找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,面积比现在的大了一倍不说。

房租还只要三分之一,没多做考虑,蓝小浪便付了三个月房租,把房给租了下来。

四人全部搬过来已经是两天后的事情了,艺术区那边的房租也已经谈妥。

一年6万,面积大概600平米,院子占了300平米。

四人看了都非常的喜欢,不过出钱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分歧。

按照蓝小浪的意思,这里不仅是乐队的排练室,也是他的个人工作室,他以后在娱乐圈的事业也要在这里起步,可不单单是乐队这一趴。

蓝小浪也问他们要不要入股工作室,三人都是斩钉截铁的拒绝了。

理由很直白,就是他们只想好好做乐队,不想四人的关系再牵扯到乐队以外其它的利益上。

对此,蓝小浪不强求,何况他们说的也很有道理,乐队的层面的利益大家因为有共同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来支撑,能够相互理解和包容。

一旦合伙开工作室,那就是生意层面的东西了,性质变了那感情也就不一样了。

所以蓝小浪提出房租和乐队37开,蓝小浪7、乐队3。

但是其他三人不愿意了,他们认可把这个房租分开来算,但是他们不赞成这个比例。

他们觉得乐队和蓝小浪55开比较合适,况且乐队里也还有蓝小浪的一份。

蓝小浪拗不过三人,最终决定第一年就按55开来,后面要是情况有变的话,再商量。

定下来之后,各人也都按照自己的分工开始忙碌了起来。

帮陶钧录歌排练之余,海潮这个京城的土着,自然是负责起来跑装修的活。

蓝小浪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歌曲“创作”。

乐队除了帮陶钧之外,也得弄自己新歌了,陶钧答应在音乐节上给乐队一首歌的时间,由他们单独表演。

司徒也没闲着,大学平面设计专业毕业的她,应蓝小浪的要求,重新给乐队设计logo,同时也负责陶钧的专辑封面设计,顺便还把经纪人的活也给揽了。

按照蓝小浪的要求,想签乐队的娱乐公司全部拒绝,商演暂时不接保持联系,广告也暂时不接。

想签约他们的公司倒是不少,商演和广告嘛,暂时是没有的!

毕竟谁都不是傻子,都想观望一段时间再说。

之前乐队的logo是白莲娱乐那边给弄的,四人一眼也看不上!

而文阳,身为一个川省人,做饭什么的自然是被他给主动承包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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